儿童白癜风治疗的特殊性

发布时间:2010-11-27    来源:武汉环亚中医白癜风医院

常规治疗中,不宜在儿童中使用的:

  (1)系统口服皮质类固醇激素:会出现系统或局部的副作用;

  (2puva:具有一定的光毒副反应,12岁以下儿童不宜;(3)局部puva5岁以下儿童不宜;(4)手术移植:儿童难以配合。

  常规治疗中,可在儿童使用的:

  (1)局部外用低中效皮质激素:较为广泛,倾向于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。适确得霜治疗儿童白癜风小于3个月安全(一般主张用2周停1周),大于3个月提倡间断使用,其有效率为50%左右;

  (2)免疫增强剂:tf、左旋咪唑等,左旋咪唑6-10岁,100mg/d,2/;6岁以下,50mg/d2/周;

  (3)微量元素;

  (4)口服3-mop(0.3mg/kg/)+日晒,不宜连续2,疗效71%左右;

  (5l-苯丙氨酸+uva:注意肝毒。